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2023年选派简章将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公布,其申请受理时间安排与2022年保持一致。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基本内容
项目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选拔原则:遵循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
留学单位:重点支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支持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和方式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时间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选派要求
(一)基本申请条件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博士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外语水平达到《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5、已获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不满2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6、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二)选拔对象、申请条件、派出方式
可通过导师、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定向委培除外);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原则上推荐二年级以上、学制内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外研究课题应与国内外导师科研方向和课题紧密结合。
四、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考虑学校整体办学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与重点学科师资建设相结合进行选拔。
(三)选拔程序
2023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1.2023年高水平项目第一批:“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各类别(具体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2023.1月
项目启动
选派工作启动,校园网发布项目选派通知
院系进行项目宣传
2
2023.2月-
2023.2.25
申请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本科生需要联系研究生院邮箱申请添加个人信息到校内出国系统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导师、学院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3.申请人完成校内网上申报(Mis-23.研究生出国留学)(在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使用说明)
4.申请人经过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在读研究生经导师签字同意、本科应届毕业生由教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学院
5.在2月25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按附件一准备
3
2023.2.25-3.2
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联培博士须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专家签字
2.各学院于3月2日12:00前,上报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按附件二准备
4
2023.3.2-3.10
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
2.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5
2023.3.10-3.18
个人申请
被推荐人于3月1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查看信息平台简易操作手册
6
2023.3.19-3.27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
7
2023.3.28-3.31
准备申请材料
1.候选人打印申请表。请注意3月31日信息平台将关闭
按附件三准备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好并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8
2023.4.3
提交材料
学院于4月3日中午17:00前,收齐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并报送学校
附件三
9
2023.4.3-4.12
学校推荐
1.学校审核纸制材料
2.在4月12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
10
2023.4月-5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11
2023.5月
录取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中外合作项目录取结果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12
2023.6月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 2023年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2023.4.15前
申请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院系进行项目宣传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导师、学院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3.申请人完成校内网上申报(Mis-23.研究生出国留学)(在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使用说明)
4.申请人经过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在读研究生经导师签字同意、本科应届毕业生由教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学院
5.在4月15日12: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按附件一准备
2
2023.4.15-4.22
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联培博士须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并专家签字
2.各学院于4月22日12:00前,上报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按附件二准备
3
2023.4.23-4.30
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审核,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2.公布学校推荐名单
4
2023.5.10-5.18
个人申请
被推荐人于5月1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查看信息平台简易操作手册
5
2023.5.19-5.27
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
6
2023.5.28-5.31
准备申请材料
1.候选人打印申请表。请注意5月31日信息平台将关闭
按附件三准备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好并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7
2023.6.3
提交材料
学院于6月3日下午17:00前,收齐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并报送学校
附件三
8
2023.6.3-6.12
学校推荐
1.学校审核纸制材料
2.在6月12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
9
2023.6-7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11
2023.7月
录取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中外合作项目录取结果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12
2023.8月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说明:
学院党委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审核后选拔。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派出人员进行集中评审,从本学院学科优势、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申请院校、导师水平、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等,填写校内出国系统导出的学生《北京交通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需学院主管研究生书记签字并盖党委公章),综合审定年度派出推荐人选并排序。学院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时需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派出管理
(一)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工作。被录取学生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派出期间的管理同时采取“导师负责制”,派出研究生的国内导师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学术等各方面的联系,派出研究生每学期或按导师约定以书面形式报告其留学情况和学术进展,由导师向所在学院汇报派出研究生的留学动态,并适时地向派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四)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7日
备注: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
3.学校研究生国际交流信息平台: MIS系统-应用中心-“23.研究生出国”模块
4.研究生院公派咨询邮箱:yjsygp@bjtu.edu.cn
附件一:项目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所)提交的材料清单(未特殊标明的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用于校内评审)
1.《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校内网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本科应届毕业生由自己联络的校内教授签署)(本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版!)
2.主要科研成果(清单,限1页)
3.外语水平证明(如:TOFEL、IELTS、WSK等,只提交代表最高水平的证明即可。如提供的是外方导师出具的外语证明,则外语证明必须明确指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结果。四个信息点缺一不可。)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必须完全符合CSC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5.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注意,学生在我校研究生出国系统提交的国内导师推荐信,pdf最大不超过3MB,未来将由学校直接上传至CSC平台。请学生确认自己提交的国内导师推荐信为最终版、签字版)
(以上材料除提交学院外,需在校内网报系统中填写并上传)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附件二: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人选公示名单(由学院内部完成公示,要求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纸质版)
2.被推荐人向学院提交的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和《国内导师推荐信》。(提交电子版)
3.学院填写附件《学院推荐人员名单》的学院推荐人员信息及推荐意见,此意见将作为学校最终推荐意见上报,请认真填写,字数不超过500字。(提交电子版)
4.学院填写附件《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对申报学生目前学制情况进行汇总。(提交电子版)
5.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纸质版)
6.《北京交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校内网报系统学院审批通过后导出申请表,在读研究生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后主管院长签字、主管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行联络校内教授签署)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各类别具体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附件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候选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书面材料清单
一式一份,严格按顺序排列(1.《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随后由学校统一打印;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需各学院统一提交),全部材料不要装订。(部分国外合作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学校审核通过生成CSC学号后打印,请注意CSC学号不是交大学号)(首页需粘贴照片)
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由学院汇总提交签字纸质版)
3
国内导师推荐信原件(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
4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必须完全符合CSC对邀请信的格式要求)
5
学习计划(外文)(申请联合培养的,须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申请攻读学位的,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6
国外导师简历(外导本人签字。原则上不超过1页,如超过1页,建议立刻与外方导师沟通)
7
成绩单原件(自本科阶段起)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是语言证明,必须标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和考核结果,缺少任何一项即为不合格)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缺一不可)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均需提供,缺一不可)
详细要求参见“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请务必认真阅读,逐一核对本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